律师你好!我是咨询离婚案件。我跟他于16年4月8日开庭,他来的,后来是庭外和解,他当着法官写了保证书,但之后依然我行我素,完全没有履行保证书内容。第二次12月2日开庭,他没来,法官判缺席不离。现在我准备第三次起诉,也准备了分居两年证明。如果这次他又不来会判不离吗?或者他来了说有债务要我承担怎么办?他上门到我家的,有个10岁女儿了,他对孩子也是不闻不问的。从16年8月到现在一年了没回过家一次,电话也在去年8月换掉了,我早联系不上了
2024-12-16 08:56您好!关于您提到的离婚案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判决是否离异主要依据双方感情是否破裂以及是否有子女抚养等问题。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对方没有按照法院的判决履行义务,您可以考虑再次提起诉讼,并提供足够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同时,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尽量避免直接与对方发生冲突或对抗行为,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 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在判决中明确说明,如果一方拒绝履行判决,另一方有权申请变更抚养权。因此,如果您需要进一步了解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 至于债务问题,由于这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建议在提起诉讼前先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以确保自己能够得到合理的分配。 最后,作为家长,希望您能关注孩子的生活和教育,尽力为其创造一个健康、和谐的家庭环境。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