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三年有效期,房租给了一年的人家不租了,然后物业费水暖费没交,对房屋故意损坏,(把原来乙方自己装的砸了)然后导致交房逾期2个月整,没法说,有些人家不认,我现在索要房屋逾期费,水暖费,违约金,请教法律咨询,谢谢。
19天前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与他人签订了为期三年的租赁合同,并且支付了一年的租金。然而,在合同期限内,房东突然决定不再租用该房产,这可能导致您无法按时交付剩余的租金和可能需要承担其他费用,如物业管理费和水、电、气等服务费。此外,如果房东未能及时修复因房屋损坏而造成的损失,您还有权要求赔偿。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向房东提出以下请求。 退还剩余租金。如果您在合同期限内支付了全部一年的租金,则房东应退还剩余未使用的租金。 赔偿损失。如果房东未能修复房屋损坏或未能及时提供必要的服务,您有权要求赔偿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维修费用、服务中断期间的损失以及任何额外的费用。 违约金。如果合同中包含有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您有权要求对方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提前终止合同。在某些情况下,例如房东违反了合同条款或其他原因,您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获得相应的补偿。 请注意,具体赔偿金额和权利可能会受到多个因素的影响,包括合同的具体条款、当地法律法规以及您与房东之间的关系等因素。因此,建议您在处理此类情况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