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4年,两个孩子,一直由男方抚养。没结婚,大儿子不是当事人。
27天前尊敬的当事人。 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应当对子女抚养权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双方无法就子女抚养权达成协议,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 在本案中,由于您和对方均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此不存在婚姻关系。按照《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您的情况属于同居关系,并且已经持续了四年。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并请求法院确认双方之间的同居关系。 同时,由于您的孩子一直在男方处生活,建议您可以与男方协商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以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及时联系专业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