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结婚不到一年,他开了个店,能值20万,还欠了10万块钱的债,他提出离婚,他的债务我要和他平分外,我是不是可以多要一点补偿?我们定婚时的10万块钱彩礼也要平分吗?
2025-04-03 00:31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您的丈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开设了一家商店,并且该商店的价值达到了20万元,那么您可能有权要求从这笔钱中获得一部分作为共同财产。至于您提出的彩礼问题,由于这通常被视为一种个人财产,因此您无权要求平分。 此外,关于债务的问题,如果债务是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则需要考虑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如果债务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没有义务偿还。如果您认为债务是共同债务,请与您的丈夫进行协商或寻求法律帮助,以确定如何处理这些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