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前夫婚内期间贷款买的房子写的公公的名字首付跟贷款都是我跟前夫再还,现在我们离婚了贷款还没还完,没办法过户或者公证,公公私下给我们写了一个证明协议,证明这个房子是我们买的贷款也是我们在还他就是给顶个名字,这个协议有效用吗
2026-02-20 22:16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和前夫共同购买并贷款购买了一套房产,并且该房产的产权证上写着公公的名字。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您和前夫共同还款购房款,并且共同承担了房贷。 然而,在双方离婚后,您和前夫未能通过合法途径如买卖合同或公证等手段进行房产交易。在这种情况下,公公可能出于某些原因,与您和前夫私下签订了包含“房产权属为公公所有”的协议。这种行为可能会导致争议,因为房产的所有权应该归于您和前夫,而不是公公。 为了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房产律师,了解有关如何解决此类纠纷以及维护个人财产所有权的各种法律规定。同时,也可以考虑采取其他措施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向法院提起诉讼以获得判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