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如果离婚时给过前妻房,车,20万抚养费,之后不给可以吗,还有如果工程让前妻签合同批钱时她扣钱了该怎么办,男方已有自己家庭了,女方依旧自己生活,最好发短信吧谢谢啦
2025-01-28 08:11您好!在离婚过程中涉及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应当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来决定。关于给付抚养费的问题,通常情况下,一方需要支付另一方的抚养费用直至子女成年为止。 对于您提到的房产、车辆以及20万元的抚养费问题,如果这些财产是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并且在离婚时已经明确分配给了对方,则现在提出要求返还或增加抚养费可能会遇到困难。但是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具体案件进行分析。 至于您提及的工程中让前妻签字并批钱时被扣留的问题,这可能涉及到合同条款的解释和执行。建议您与相关的法律顾问详细沟通,了解具体的合同条款,以确定是否能够追回款项。 最后,如果您有其他相关问题需要解答,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