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钱给法院查封多出来钱怎么办

2019-10-15 15:48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在实际执行中,如果占有人当时就能够提供挂靠合同等证据,证明其享有车辆所有权,则法院不应查封。即使被查封后,挂靠人可以提出书面异议,法院查明车辆实际所有权人后,应当及时解除查封。      一、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2条: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二、案外第三人(挂靠人)如果有异议,可以向执行法院书面提出。   1、 运输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登记在其名下的车辆均可以查封,因为从初步的证据中很难判断车辆实际占有人是间接占有还是直接占有;   2、如果占有人当时能够提供挂靠合同等证据证明其享有车辆所有权,则不应查封。   3、如果挂靠车主是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能够证明被执行人是真权利人、运输公司书面承认挂靠车辆系被执行人所有或者被执行人提供挂靠合同等证据证明他是真权利人,则可以查封。   4、挂靠公司作为被执行人时,挂靠在他名下的车辆因实际车主提供证据无法查封或者提出异议经法院审查成立而解除查封的,如果挂靠车主应当交付给被执行人的管理费用没有交纳的,执行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 人的申请,向挂靠车辆实际所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书,令其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其对被执行人所负的债务。   挂靠协议只是一个纯粹的债权契约,其间无任何有关物权变动的意图。双方当事人都承认挂靠车辆的产权依然归属于挂靠人。因此在执行过程中当运输公司作为被执行人时,挂靠在其名下的车辆不能作为被执行人的财产予以处理。

2019-10-15 15:48:38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9488今日律师解答 49161

相关推荐
案件终结第二次移交异地检查院再次取保候审什么意思 1回答
自建房可以过户给未成年子女吗 1回答
申请执行人执行错误了怎么办 1回答
我本来想不干了公司有优质待遇给我留下来后,结果过了几天说不用问了说算离职 1回答
入室抢劫算不算住宅侵权 1回答
有本人视频验证的网络诈骗款可以不还吗 1回答
业主避而不见作为租客是直接起诉还是可以找什么部门协商吗 1回答
客户欠小额施工加材料费,起诉困难怎么办 1回答
因自己工作原因造成的轻伤怎么赔偿 1回答
没有批捕证据不足被取保现在又叫回去 1回答
征地拆迁为了进度授意下属滥用职权随意加价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违法吗 1回答
15年前学校集资商铺想收回去我们应该得到怎样的赔偿 1回答
腾旅通养卡违法吗,咨询一下 1回答
公安机关行政处罚撤销的五种情形 1回答
合法抱养孩子可以不要对方知道地址吗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