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别人在一起生下孩子,他没离婚但他老婆和他一起十年没有孩子,我只想把孩子给他们,但是他却告诉我上户口要与弃婴的关系才能上户口,我想请问一下,如果与弃婴的关系去上户口那是不是以后和我都没有关系了?户口本上是不是也会填上领养或收养的,我想和他写一份协议书要说明不是我不要孩子,也不是我放弃孩子,要不然等孩子长大以后会认是我把他给丢了的,那样我和孩子就一点关系都没有
2026-01-25 17:17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如果您想要将孩子交给他人抚养,并且希望在户籍登记时保留孩子的身份归属权,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 签订书面协议。您可以与对方签署一份明确的协议书,详细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中可以包括关于户口登记的问题,明确指出孩子是通过何种方式被“遗弃”的,以及您愿意继续承担监护人的责任。 寻求法律帮助。考虑到您可能面临的风险,建议您向专业的律师咨询,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律师可以帮助您分析法律风险,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 选择合适的抚养人。在决定是否将孩子交给他人抚养之前,您可以先考虑对方是否有能力照顾孩子,并且是否符合孩子的最佳利益。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找其他的途径来确保孩子的安全和健康成长。 关注孩子的成长和发展。无论孩子最终被谁抚养,都应关注其成长和发展,为其创造一个健康、温馨的家庭环境,促进其社会化发展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培养。 请注意,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不同,因此在做出任何决策前,请务必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