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已经离婚五六年了我的前妻在近两年内他的起诉和回我老家胡闹要求扶养小儿子。当时我不给她孩子的扶养权是因为她不顾家里一切自己出去找男人。过几年了她回来闹得鸡犬不宁。没办法只有让她暂时给他大儿子扶养,她不同意。非要小儿子的扶养权。我又不忍心。在她瞎胡闹和影响大儿子的以后生存我决定了让她暂时带小子扶养但是不不同意她把孩子的户口迁走。这最近得知他已经把小儿子的户口迁走了我想问这样不经我同意给孩子户口迁出符合法律吗
2024-11-14 12:18关于您的情况,您有权决定是否允许孩子随其父或母生活,并且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适当的措施保护孩子的利益。如果您认为孩子应该跟随父亲生活,那么您有权利拒绝将孩子的户籍从母亲处转移到父亲处。此外,如果孩子被母亲带走并将其户籍转移至母亲处,这可能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因为这是未经您同意的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尽快联系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了解有关户籍迁移的规定以及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