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有一个同学,她是非结婚生子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章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章第十九条。她的生父应该是要出一定的抚养费的,但是他却从来不曾扶养。只是从她幼儿园的时候出学费,和她在六年级左右出点话费。但是最近我把刚才的法律信息给她看,叫她借此警告他爸,但是他爸却说以后他学费话费都不给出还说有本事你告我呀,现在那个同学特别怪我,请问我该怎么办或者是她该怎么办。谢谢您了(下面的号码就是我那位同学的电话)
29天前尊敬的用户, 根据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的父母应当承担抚养义务,如果父亲不履行该义务,母亲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然而,在实践中,一些家庭可能因为经济原因无法支付抚养费用,或者双方对抚养权存在争议。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的同学首先寻求与生父或生母协商解决问题的方法,例如通过调解、协议等方式来达成共识。 如果协商失败,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解决纠纷。在处理这类案件时,需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银行流水、转账记录等,并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最后,建议您的同学保持冷静,积极寻找解决方案,同时也可以寻求心理咨询师的帮助,以应对可能出现的心理压力。 祝您一切顺利! [您的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