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河北人,我对象他是天津人,登记时在南开区登记的,后来搬家住在朗庭园了,请问我应该去哪里起诉离婚啊?
2024-09-08 11:4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您和您的对象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两年,并且您希望离婚的话,您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不在中国境内,则应由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联系当地的法院或律师事务所,了解具体的诉讼流程和所需材料。同时,考虑到您现在已经在朗庭园居住,可能需要提供相关的身份证明文件等信息来证明自己的住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