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二十年前有过精神病,现已好,能做监护人吗
回答数:805
您好!如果您已经康复并具备了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那么您完全可以作为法定监护人对您的子女进行管理。在担任监护人的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规定,保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并根据具体情况妥善处理与被监护人之间的关系。同时,为了更好地履行监护职责,建议您参加相关培训,提高自身的能力和素质。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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