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是一名普通的妇女,今年59岁,我正在办离婚。有栋楼房不到八十平,现在儿子他们住着,楼房是我的名字。缴费的手续都在我这,还没办房产证。楼房刚买的时候再加车库共花了二十多万,现在楼房涨到了六十万到七十多万。请问律师,这楼房我能分到多少钱?
2025-02-07 04:1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除非另有约定。如果你们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并且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你有权要求分割这部分财产。 至于您提到的购房款和增值部分,这些都需要经过法院判决来确定具体数额。一般来说,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会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婚姻存续时间; 财产的价值; 双方对家庭贡献的大小; 是否存在其他有利于子女抚养或者照顾老人的情况等。 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帮助,请提供更多的细节信息,例如购房时的具体情况、是否涉及共有产权等问题。这样我可以为您提供更为准确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