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的时候有四个合伙人一齐做生意,铺位装修好了,营业执照也办下来了,我们其中三人每人伍万付给了带头人。他用身份证复印件写了收据给我们,不知道什么原因,之后人就跑了,联系不上了。我们几个人可以报警告他诈骗吗?
18天前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您的合伙人在经营过程中因各种原因离开了您,并且留下了一些款项未偿还的情况下,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确认债务。首先,您需要核实这笔钱是否确实属于该合伙人所有,以及这笔款项的去向和用途。如果您能够证明这些款项确实是用于合伙事务中的,则可能存在合法性的争议。 寻找其他证据。除了收据外,您可能还有其他的付款凭证或者转账记录等证据。这些证据可以帮助您更全面地了解这笔款项的具体情况。 与债权人沟通。尝试与离开的合伙人取得联系,询问他们对这笔款项的看法或解释。有时候,他们可能会因为某种原因而无法及时还清债务,但仍然愿意合作解决。 寻求第三方帮助。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您也可以考虑聘请一位法律顾问来协助处理这个问题。专业的法律意见可以帮助您更好地理解自己的权益,并提供合适的解决方案。 必要时采取法律行动。在确保自己有足够的证据支持的前提下,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归还欠款并支付相应的利息或其他损失。这通常需要符合一定的程序,包括收集足够的证据和准备适当的起诉材料。 请注意,任何涉及到法律问题的行为都应谨慎进行,以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和纠纷。希望我的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