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办退休:本人85年向单位申请停职保薪,86都有本人的档案。87年到93年单位查不到本人的档案,以前都是用纸写着档案的。但是查到94年本人一直有交职工社保到98年交完。但是现在办退休,社保局要求补回87年到93年没有档案的缴费。我觉得不应该交。单位的开除名册没有我的名字。我94年开始一直有交费,交到98年。如果是开除的话,我就交不到费了。87年到93年的交费我应该补交吗?我觉得这些是社保局的错误。找不到档案是他们的错误。
2025-02-16 17:03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在87年至93年间可能由于某些原因未能及时提交您的档案,并且直到94年才开始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如果您认为这种情况是由于单位的疏忽或过失造成的,并且您已经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至98年,那么您可以提出申诉和补缴相关费用的要求。关于单位的开除证明,如果确实存在开除的情况,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建议您与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联系,获取专业的意见和支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