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在葛洲坝五公司上班,是非正式员工,已工作五年多,没有签劳务合同,在四川外营点工作,两个月前晚上因饮酒腿摔骨折,在四川住院两个月,医药费是单位出的,现在回来了又因腿子发炎,住进了宜昌中心医院,单位现在不出医疗费,这种情况我老公算不算工伤?
16天前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不属于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因此,您的丈夫属于非全日制用工性质,不在工伤保险的保障范围内。 但是,如果您的丈夫在工作中受伤,并且该事故符合工伤认定的标准和条件,那么他仍然有权向相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要求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相关费用。具体而言,他可以提交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明; 工伤事故发生经过及有关部门出具的调查报告或鉴定结论等证据; 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和治疗记录等证明其受伤情况的文件。 可以提供单位提供的工资单、考勤表等资料,以证明其与公司的劳动关系。 此外,您还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由专业的律师帮助您收集和整理相关的证据材料,并代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也可以尝试通过协商解决这个问题,或者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