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如果结婚8年左右,男方对家庭的经济开支不出任何的开销,对孩子也没有尽到应有的责任,一直都是女方在付出。现在女方要求离婚,有没有规定有相应的补偿。
2024-11-06 21: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而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如果男方在婚姻期间没有为家庭支出过费用,并且未尽到作为丈夫的责任,那么女方有权请求男方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具体数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指导。同时,无论是否提出离婚,都需要妥善处理好家庭关系,避免给子女带来不必要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