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一年半,租房合同一年到期,未续签。现在有一个人原因提前退房,已经提前三十日告知房东,房东是否应该退还我剩余房租和押金钱?如果我自己转租,房东要涨价,这样是否合理?
2024-08-27 02:37在您提出的问题中,涉及到租房合同的终止及租金与押金的处理等问题。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届满前书面通知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因此,在本案例中,如果您在合同到期前30天已向房东正式通知并明确表示愿意继续租赁,并且房东也接受了这一通知,则双方之间的租赁关系应当自动终止。 关于剩余房租和押金的处理,通常情况下,由于您已经明确表示愿意继续租赁,房东应将您的预付租金和押金退还给您。如果房东不同意按照上述方式处理,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至于转租事宜,是否合理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来说,转租需要得到原房东的同意,否则可能会导致合同纠纷或法律责任。此外,转租的价格调整也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则,例如需事先征得原房东的同意,以确保价格变动不会对双方造成不公平的影响。如果您遇到此类情况,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