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女儿的爸爸离婚时,他爸妈已经死亡,但有一套房产,房屋产权证是他父母的名字。我们的离婚协议书上是孩子归她爸一人抚养,他父母名下的这套房产归孩子所有。(自从他父母死后,我们三口一直在那里居住,孩子也是在那里出生的,但他父母有4个儿子,我女儿她爸是老大)请问这样的离婚协议在法律上生效吗?现在我女儿她爸失踪了,孩子还有权继承这套房产吗?
2025-04-27 02:27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书中关于房产归属的规定需要经过公证机关的见证和认证才能具有法律效力。由于你提到的房产是由孩子的父亲和他的父母共同拥有,且离婚协议中明确表示房产归孩子所有,因此该协议应该得到公证机构的认可。 然而,在孩子父亲失踪的情况下,孩子是否能继承房产,还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民法典》规定,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受到限制或者被剥夺,其合法权益受侵害时,由监护人代为诉讼。如果孩子的父亲因故失踪,他的监护人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诉讼,主张对房产的权利。 如果孩子能够证明自己是合法的监护人,并有权继承房产,那么法院可能会判决支持其请求。 在处理这类案件时,法官会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如孩子与父亲的感情关系、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等,以确定谁更有资格继承房产。 总之,虽然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说明这种情况下的继承规则,但从一般情况来看,如果你的女儿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她是孩子的合法监护人并有权继承房产,那么在满足法定条件的前提下,法院很可能会支持你的请求。同时,你也需要注意收集和准备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顺利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