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如果提出离婚的一方,双方自愿协商每月给五千元的生活费,这个可以生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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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人民法院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夫妻一方有重大过错。 因此,在协商时应明确约定各自权益和责任,并在协议中明确生活费支付的具体方式、期限以及终止条件。建议您与对方进行充分沟通,以达成双方都满意的解决方案。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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