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2年作为担保人帮别人担保了30万,定为一年还清。并没有写担保期限。当时只签订了一张借条。现在过了5年,这期间从未有人联系过我关于还款的事情,本以为借款早已还清,结果本月突然接到被起诉电话,我作为担保人,请问是否已经过了诉讼时效。如果请律师的话,费用应该怎么算
2024-10-14 16:52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两年。在您提供的信息中没有明确的还款日期或宽限期,因此您的保证期间并未开始。 此外,《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对诉讼时效的起算有不同的主张,但通常情况下,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认为自己已完全履行了担保责任,并且对方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您有过错,那么您可以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债务人未能按时还款,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时您的保证责任可能需要重新考虑。在此种情况下,建议您尽快与债权人沟通,了解他们的具体需求和期望,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定最佳解决方案。 至于律师费用,不同地区和不同的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律师费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个人经验等因素而定。建议您先询问几个有资质的律师,了解他们收取的费用范围和方式,以便做出明智的选择。同时,也可以通过比较报价来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律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