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对方签定了两年租房合同,租金1400元/月,押金4000元,每3日前交纳。但租了半年炉灶炒菜过程中,突然莫名起火,炉灶烧坏了,炉灶维修费1800元房东责令由我支付,我认为不合理,没有支付,房子的不安全隐患,让我受到惊吓和恐怖,我不敢再使用房东物品,于是离开出租房到广州办事,由于我不在当地,房租没有按时交纳,当时,请示房东同意推迟交纳,其间委托朋友把物品搬走,由他代管,但房东发现后,不准搬走和扣押了我的私人物品,并报警和换了锁。在租房合同有效期内,房东以不按时交纳房租为由,硬性换锁,让我无处栖身,为了维护权益,我已经向当地法院起诉,请问:“扣押的私人物品,能列清单价格吗?“房赁纠纷的官司能胜
10天前根据您的描述,您与房东之间存在租赁合同关系,并且涉及房屋损坏赔偿的问题。关于扣押私人物品是否可以列出清单价格的问题,通常情况下,房东有权要求您赔偿因损坏房屋而产生的修复费用。如果修复费用较高或有其他相关损失,房东有权要求您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至于诉讼胜诉的可能性,这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案件的事实情况、证据的充分程度以及法官的裁决等。如果您认为房东的行为不当,您可以考虑收集支持自己主张的相关证据,如照片、录像或其他证明材料,以便在法庭上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自己的诉求。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进行代理,帮助您更好地理解法律程序并争取胜诉的机会。 请记得,在处理任何法律事务时,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确保您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