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是女,我想问个婚烟法,我已结婚,有一子,十多岁,嫁了一个一无所有,很穷的一个人,到现在家里建了新房,孩子也十多岁了,我为一个人付出了所有,现在条件好一点了,他就想跟我离婚,基本上联系不到他,不知道他在外是不是有家,对我不管不问,对小孩也是如此,我虽是一个做夜场的工作者,做的只是常规工作,为一个家付出了全部,现对方要求离婚,而我,不想离,我可否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和我付出所有的损失和我出钱建房应有的一部分,谢谢
2024-10-10 18:21关于您提出的婚姻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认为自己在婚姻中承担了较多的责任和义务,并且您的子女也需要与您共同生活,您可以向法院申请离婚时请求将子女抚养权归于自己。同时,如果您的丈夫确实存在家庭暴力或其他违法行为,或者他没有尽到作为父亲的职责,例如缺乏经济支持、未能履行教育子女等责任,这些都可能导致您提出离婚的理由更加充分。 对于您提到的财产分割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方因抚养子女、照顾老人或公婆、帮助另一方处理个人事务等原因付出较多的物质利益,在离婚时可以主张适当补偿。因此,如果您的丈夫确实没有尽到应有的义务,导致您需要支付更多的费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您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要求其分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适用于一般情况下的处理方式,并不代表具体的法律意见。具体情况可能需要结合具体案件的事实和法律依据进行分析和判断。希望我的解答能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