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事宜,家庭暴力,有意刁难女方,为难辱骂女方,结婚领证2年,对方家暴没有证据,我报警了,对方不愿意离婚,房子50万和车子1-多万,都是贷款买的,有一个孩子1岁多,儿子,孩子要不要都行,户口在安顺,在贵阳生活10多年了,有社保,
2025-07-28 19:17关于您提到的离婚事宜、家庭暴力以及子女抚养权等问题,建议您首先考虑的是孩子的最佳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当以有利于其成长的原则来确定。 如果您认为自己遭受了家庭暴力,并且已经报警,那么警方可能已对事件进行了调查并记录在案。如果您的报警得到了妥善处理,您可以寻求法院的帮助,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家庭暴力问题。 至于房产和车辆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会平均分配。但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双方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分析。在离婚过程中,双方可以协商处理这些财产问题,也可以委托律师介入协助处理。 至于户口迁移,通常情况下,户口迁移是依据当事人意愿进行的,无需特别证明。但是,具体到您的情况,由于您已经有10多年的生活经历和一定的社会关系网络,在某些地区或特定情况下,可能会有一些政策限制或特殊要求。因此,最好向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咨询相关事宜。 最后,考虑到孩子的身心健康,希望您能够尽量避免涉及更多的争执,尽可能地保持冷静和理性,以便于维护好家庭环境和孩子的健康成长。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处理相关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