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今年是第三次起诉离婚,分居也2年了,但这次起诉离婚男方说孩子他们不要,他没有抚养能力,我儿子今年6岁,但我的条件也不好,我没有固定工作,我一个月也2千多,没有固定住所,我父母50多,在外地打工,一个月2个人也才3千,他们男方家在农村,孩子现在爷爷奶奶带,孩子在寄宿学校,他在哪上班我不知道,但肯定比我多,他还有个姐姐,条件还不错,这种情况法院会怎么判一般,我也是给孩子付抚养费,麻烦您给我点儿意见!
2025-09-25 20:32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分居满两年的夫妻双方若想要解除婚姻关系,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双方协议离婚; 法院判决准予离婚。 然而,如果一方提出离婚请求,另一方不同意离婚,且无其他法定理由(如重婚、虐待等),则法院通常不会判决离婚。因此,你目前的情况可能需要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法官会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孩子的生活习惯和生活环境; 父母的经济状况和健康状况; 父母的性格特征和教育能力; 孩子的成长环境和与哪个家庭成员的关系等因素。 在这个案件中,由于你的经济条件较差,孩子又在寄宿学校接受教育,而对方的父亲有较好的经济条件和教育能力,可能会倾向于支持对方的主张。在这种情况下,你需要提供更多的证据来证明自己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和照顾能力,同时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或者争取更多的探视时间。 此外,如果你无法自行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可以寻求社会救助或者其他途径帮助。最后,建议你在处理此事时保持冷静,避免情绪激动,以免影响到案件的公正审理。希望上述信息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