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媳妇是相亲结的婚,婚后对象对这个不满对那个不满,导致现在的分居的生活!然后没有领证,如果离婚的话。彩礼钱能通过法律程序要回来吗?
4小时前首先,您提到的“彩礼”是指在结婚过程中,男方支付给女方作为订立婚姻关系的一种财物或象征性物品,通常不具有法律效力。 关于您的情况,如果您与配偶已经协议离婚,但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则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并未完全解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对方仍然持有对您不利的态度或者有其他理由要求分割财产,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离婚并分割共同财产。至于彩礼问题,由于没有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并且在法律上也不存在强制执行的条件,因此很难通过法律程序追回。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请根据实际情况谨慎决策。如果您需要具体的法律帮助,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