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想咨询下男方和女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男方,协议里写了女方有看望权,但女方不承担孩子的抚养义务,这样可以吗?
13天前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我需要强调的是,在处理与子女抚养相关的法律事务时,双方应当遵守法律规定,并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责任是不可推卸的。 如果协议中明确写明了女方有看望权,但是没有明确规定女方需要承担孩子的抚养义务,那么这种情况下可能并不符合法律规定。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母亲作为法定的第一顺序监护人;八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通过与其父(母)进行沟通的方式,由其决定随谁生活。因此,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女方应履行对子女的抚养义务。 建议您详细阅读协议内容,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