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商铺不开门营业房东竟然要告我! 我于2016年5月1号开始承包一家咖啡厅。期限有期1年。因为生意太差,2017年3月1开始没有开门营业。 期间一直有支付各种费用。起因是我明确表达不再继签承包合同,房东(甲方)另找客户承包。口头经协商不成,店面还有我经营时进的货源,和长期不开门为了店面安全,我在门上多加一把锁,(甲方)也就无法私自进商铺。 (甲方)就此,所谓经营监督权对我起诉。 经下图片附上合同和起诉书。 请问是我的责任吗?我会败诉吗?
2024-08-28 11:36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在承包期内未继续履行承包合同义务,并且存在与房东沟通不畅的情况。因此,房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追究您的违约责任。 关于是否败诉,这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您的辩护策略、证据证明力以及法庭判决结果等。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分析和指导。 在此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防范风险。确保合同条款清晰明确,避免后续纠纷。 证据收集。保存所有与合同相关的文件和往来邮件,以便在法庭上提供有力支持。 辩护策略。聘请经验丰富的律师进行辩护,了解可能存在的法律漏洞和解决途径。 最后,请注意,任何决定都应基于充分的信息和专业知识,因此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