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今年应届毕业生,向学校递交了就业协议,就是平时所说的三方协议,公司为国企,所以协议上档案投放地址是公司内部的人事部。但是学校要求我写保证书来证明档案以后出去是放单位。我认为这很不合理。请问是否有权利拒绝写保证书。
6天前作为应届毕业生,您有权决定是否在就业协议中签署任何关于档案管理的条款。如果您认为这种要求不合理或不必要,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选择。 直接拒绝。您可以明确告知学校和公司您的立场,并坚持认为您的个人档案应该由您自己控制,而不应在合同中被强制性地托管于第三方机构。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可能的话,可以考虑与法律专业人士联系,了解您的权益是否受到损害以及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 协商解决。尝试与学校和公司进行沟通,解释您的担忧并请求他们理解您的观点。有时候,通过开放讨论和寻找共同点的方式,双方可能会找到一个折中的解决方案。 保留证据。记录您与学校和公司的交流过程,包括电子邮件往来、电话录音等,以便将来需要时作为支持材料使用。 重要的是要确保您的行动符合法律规定和道德规范,同时也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以上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