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给女方写的保证书,有签名,没有指纹有法律效益嘛
2024-11-21 07:2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的原则。关于保证人的权利和义务,《民法典》中明确指出,保证人应当在主合同签订时或者履行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债权人,并在接到债权人的要求后承担保证责任。 如果男方的保证书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署的,且双方已经确认了该保证是为维护夫妻共同财产而作出的承诺,则该保证书可能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是,由于保证书中的内容涉及到个人隐私和利益分配,因此在处理此类事务时需要谨慎行事,以确保其合法性及适用性。 如果您需要就具体案件或法律问题进行咨询,请提供更详细的信息,以便我能为您提供更为准确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