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咨询一下,我弟弟为了朋友义气帮朋友要3千块钱。然后还和人家发生争执,把人家打了,他朋友问人家要九千,然后把我弟弟的卡号给了欠钱的那个人。然后还把人拉到山上去威胁,逼迫人家给9千块钱,后来人家给了钱,他们也放了人,现在那个人起诉他们几个抢劫,这种情况大概判几年。
7天前首先,关于您的弟弟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如果行为人实施了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并且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如致人死亡或重伤,则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此外,如果行为人实施了暴力犯罪并导致被害人的财产损失,也可能构成抢劫罪或者其他相关的犯罪。 在您提到的情况下,如果被告人在被胁迫的情况下被迫支付了9千元,这可能会被视为是基于胁迫而支付的金额,因此不构成抢劫罪。然而,如果被告人在事后仍然对被害人进行了恐吓或其他形式的报复行为,那么这些行为仍可能构成其他类型的犯罪,例如寻衅滋事或者侮辱等。 具体而言,由于情况比较复杂,建议您联系专业的法律机构进行详细的咨询和指导。同时,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当注意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尽可能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