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购房合同违约,全款40多万,约定2016年6月1日交房,现在改为10月1日,逾期交房超过一年了,开发商现在还没有完工交房,我应该怎么办?是现在可以起诉开发商还是等交房后起诉?是退房退款好还是要求赔偿金违约金好?谢谢!
2024-09-28 23:23首先,您需要确定您的购房合同中是否约定了具体的违约责任。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的违约条款,您可以按照合同中的规定来处理。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开发商在约定期限内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您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具体来说,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解除合同。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并要求开发商退还全部购房款。 要求赔偿损失。除了返还购房款外,您还可以要求开发商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和利息损失。 最后,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房地产律师或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指导。同时,您也可以考虑委托律师代理案件,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