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男方,夫妻感情不和想要离婚,2017年年底买的房子,首付40万,贷款50万。首付有30万是男方借的,双方出了10万左右,两个孩子,儿子4岁,女儿7岁,男方现在就在商河县,今天就想去法院立案起诉离婚,还没有写诉状,想要委托律师代理离婚案件,请律师尽快联系
2天前您好!关于您的离婚诉讼事宜,我作为专业的律师,可以提供以下一些建议。 首先,建议您在提起离婚诉讼之前,先与对方进行沟通协商,尝试通过调解解决纠纷。如果调解不成,您可以考虑委托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帮助您进行诉讼。 其次,如果您决定聘请律师代理离婚案件,可以选择当地的律师事务所或知名的大律所,这些机构通常具有较为完善的法律服务团队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同时,选择律师时,需要考虑到律师的专业能力、工作经验、收费情况等因素。 最后,对于购房问题,根据法律规定,房屋产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时应当按照法定原则处理,即“均等分割”。具体而言,如果房子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并且没有明确约定该房产归一方所有,则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平均分配。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