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从外地来工作。在这里干了3个多月没劳动合同。在7月15号上午工作时左手桡骨骨折。公司老板说交了保险,可在住院这段时间为见保险公司来人问。我该怎么处理。
2025-09-23 07:26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等权利。此外,如果您认为您的工伤待遇受到侵害,您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提供更多的背景信息或详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