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现在有一个刑事案件,是诈骗。笔录金额写的是一万三,我把这个钱给补偿了,对方也写了谅解书,但是有人看这个案底写得是三万块钱,这个案子是以笔录为准,还是以案底为准呢?我想知道这个案子能不能撤诉呢!
2025-02-24 07:15尊敬的客户。 关于您提出的案件情况,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被告人在犯罪后自愿向被害人支付赔偿款,并且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这可以视为对刑事指控的一种有效减轻。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有案底记录显示金额为三万元,也可能不会影响到案件的结果。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任何情况下,都需要确保您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和道德规范。如果您认为自己的行为已经达到了减轻刑罚的要求,您可以考虑与法律顾问进一步讨论具体的解决方案。 最后,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适用应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