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领结婚证是2017年9月,结婚是12月,因感情不合,男方提出离婚,要赔偿女方吗?我(男方)家的车子房子都是婚前父母买的,她能分吗?女方如果要求我(男方)赔偿金钱和其他要求应该怎么办?
2025-04-26 20:36您好!关于您所提到的问题,建议您首先与对方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明确双方对于财产分割的具体意愿。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应当认定为共同财产,除非有证据证明该财产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或者一方通过赠与等方式获得。 如果您认为自己确实需要赔偿或承担其他经济责任,请提供具体证据支持您的主张,并尽可能地争取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同时,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案件,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 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更多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