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现在我有一套房,现在我们离婚了,离婚协议上写着,卖房有我百分之四十,房贷是我的名字,房本也是我的名字,我有两个孩子,男方要两个孩子,协议上写着不让我拿抚养费,房贷让我转到男方名下,我不同意,男方说要起诉我
2025-04-26 21:35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对房产的归属没有明确约定,那么房产通常会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因此,在您和前夫的离婚协议中,可能并没有明确规定房产的具体分配比例。如果您认为自己有权获得房产的一部分或全部,建议您与前夫协商解决这个问题。 至于房贷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婚后购买的房产,则按婚姻法的规定进行处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房产是婚前购买的,且贷款也由您一人承担,那么房贷应该归您所有,因为这是您的个人财产。而如果是婚后购买的,并且贷款由您一人承担,那么房贷应视为共同债务,需要双方共同偿还。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父母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如果前夫坚持要求你支付抚养费,您可以考虑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解决问题,或者寻求其他途径解决抚养权问题。 最后,强烈建议您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尽可能保持冷静,避免情绪化,以理性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有任何疑问,请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