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丈夫一直感情不和,已经大概分居两年多了,现在他是股骨头坏死,不能干重的体力活,没有经济来源,儿子这一年多也在我妈家上学生活,我现在要离婚,孩子能判给我吗?我还需要给他赔偿吗?
2025-03-06 14:13关于您提出的离婚及子女抚养权的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对未成年子女有同等的探望权,因此在考虑子女抚养权时应当公平对待。 其次,对于您的丈夫,如果他确实因疾病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提供经济支持,可能会对孩子的抚养权产生影响。因此,在决定是否离婚以及如何分配财产等问题时,应当考虑到子女的利益。 最后,关于您是否需要支付赔偿金的问题,这取决于您与被告之间的具体情况。如果您是因为家庭暴力等违法行为而提出离婚请求,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如果是基于其他合法理由,如感情不合等,则通常情况下不需要支付赔偿金。 总之,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同时,也要注意尊重对方的权利和感受,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