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家有一房子是我十五岁打工十八岁2000年用了两万二买的,当时是平房帮我爸妈买的。2008的时候爸妈他们修房子我给了九万五跟他们修在一起有两万是借给他们的。房子一共修了三层。我爸妈最底一层、弟第二层、我住第三层。后来2013年的时候我以十四万把房买给了妹妹。今年房子政收了一百几十万,我想问这房子我还能要到钱吗?
2025-03-07 04:48您好!关于您所提到的问题,建议您首先与您的家人进行沟通,了解他们对房屋处理的意愿和立场。如果他们同意将该房产出售,并且已办理相关手续,那么您可能无法获得任何退款。 然而,如果您希望保留房产并继续居住,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情况。 通过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要求原所有者归还财产。 如果房产已经过户到他人名下,您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交易或确认所有权。 在没有取得原所有者同意的情况下,您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诉请,要求确认房屋的所有权属于您。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需要确保有足够的证据支持您的主张,并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在做出决定之前,最好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