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如是,我父亲在我家拆迁前一个月二婚,婚后至今两人没有住在一起,原因不详。二婚妻子,除了要钱会来我爸这,其他时间没怎么见过!切村上人对此女印象不好,我也是。但是他们是合法婚姻,外人无权干涉。为保证我个人权益,向贵律师提一下问题,谢谢。一,对于拆迁后的安置房,是属于我父亲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的?二,拆迁合同上明确说明,拆迁政策是按照【每人】90平方进行安置生活用房,问题是所有安置房都会写我父亲的名字,假如我父亲去世,这些东西会怎样被继承? 请勿电联,短信回复!麻烦了。谢谢
2025-03-07 04:10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关于您的父亲在拆迁前结婚并与其妻共同生活的细节,以及您对拆迁后安置房和遗产继承的看法,以下是一些建议。 拆迁后的安置房归属 -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依据中国法律规定,如果拆迁后所得的安置房只有一方享有产权(即只有一个人的名字出现在房产证上),那么该安置房通常被认为是该一方的个人财产。 -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您认为该安置房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可以考虑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 移交继承 -继承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在父母去世时,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然而,由于拆迁补偿款涉及财产转移,建议先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了解具体的继承流程和注意事项。 -遗嘱效力。如果有遗嘱指定将拆迁补偿款分配给某位继承人,则应严格遵守遗嘱中的指示。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的原则处理。 注意事项 -在处理此类事务时,请确保充分收集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所有权证明、拆迁协议等。 -咨询专业人士,特别是房地产和遗产规划方面的专家,以获得最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指导。 最后,希望您能够妥善处理这些敏感的问题,并寻求合适的解决方案。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