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先动手打我,然后我还手造成对方二级轻伤,取保候审已经16个月了,对方医药费已经赔偿,但是对方不肯出谅解书,现检察院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对方要求精神损失费10万元,这笔钱我不赔偿的话法院会判我实刑吗 7.11号
2025-09-06 04:31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您的行为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的规定,对于犯罪分子的量刑应当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予以确定。在本案中,您已经因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被取保候审,并且对方已经支付了医疗费用,但对方仍然拒绝签署谅解书。这表明对方认为您的行为是合理的,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过错。因此,在考虑判决时,法院可能会考虑到这一因素,即对方是否愿意接受您的赔偿。 最后,关于精神损失费的问题,如果对方确实遭受了严重的心理创伤,那么法院可能会酌情考虑给予一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您必须赔偿对方的精神损失费。 综上所述,虽然您已经完成了取保候审,但您需要关注对方的意愿,以及法院是否会考虑您的行为对对方造成的后果。如果您不准备赔偿对方的精神损失费,那么在法庭上,法院可能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决定是否判处您实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