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乙是叔侄关系。2008 年 8 月 8 日,叔叔甲将其一套房产赠与侄子乙,甲的妻子丙 作为该房屋的所有权人的共有人表示同意赠与,甲乙二人去公证处办理了赠与公证手续。至 2009 年2 月,甲仍未交付房屋且拒绝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要求撤销赠与,乙遂诉诸法院。 问题:案例中的赠与公证是否可以撤销?请阐明理由。
回答数:766
你好这个是可以撤销的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6457 人今日律师解答 48852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