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结婚三年,有一个儿子,他妈有一套房子,但房贷由我们还,不过我拿不出证据,现因两人感情不和,准备离婚,我不需要财产,我只想离婚,孩子归他,抚养费我暂时也给不了,因为我一无所有,无工作,无经济,我只想一个人离开这个家庭,等我条件好点了,再来要回孩子,但男方不同意,请问我该怎么办
2024-07-22 11:38在婚姻关系中,双方应当以平等、尊重的态度处理任何争议。如果您希望结束这段关系并考虑离婚,您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在离婚过程中,您有权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存款以及孩子的抚养权。 然而,如果您的经济状况确实非常困难,无法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您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来解决问题。例如,可以尝试与对方协商,看是否有能力分担一部分抚养费用。此外,您还可以寻求社会福利机构的帮助,这些机构可能会为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援助。 无论采取何种措施,重要的是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做出可能对您不利的决定。同时,建议您聘请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帮助您进行诉讼过程中的各项事宜,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