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个人因在外玩牌欠下的钱,后来通过朋友的介绍下找了个个人放贷的经双方协商5分的利息我已经付给对方150000元了,现在我没有钱还他们,当时签借款协议的时候我老婆也签字了,我自己欠下的债务我想自己去还,如果我们离婚了在法律上是不是就没有我老婆啥事了啊?
2024-08-07 18:27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您已经向对方支付了15万元,并且您的妻子也在借款协议中签署了自己的名字,该债务仍然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至于您是否可以在离婚时将债务转嫁给您的妻子,这主要取决于你们之间的具体约定和法律条款。如果在离婚前双方有明确的约定,允许债务转移给一方,则您可以要求对方按照约定进行债务转移。如果没有明确的约定,那么债务仍然是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都需要承担偿还责任。 因此,在处理此类情况时,建议您与对方充分沟通,了解其具体的还款意愿和条件,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您处理相关的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