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驾车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在交警未到达之前,对方家属到场后打了我一拳,我未还手。后在交警到场处理完,让我离开的时候,对方家属不让我和我的伙伴离开,(此时交警已经离开)。 之后场面有失控情形,结合对方之前打过我,所以我报了警,但是110与112互相推卸,都说是对方的责任,迟迟未出警。期间我身体不适躺在了地上,对方在此期间要通过我的同伴要找其家人。后来我们打电话报警说我躺在了地上他们才出警,之后打了120我们才离开现场,此时警察尚未到达。 在交警离开至我们离开有两个小时。请问在此事件中我可以得到什么权益?
2025-12-05 19:51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权益。 您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您的医疗费用和其他相关损失。 您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投诉对方的行为,并要求对对方进行处罚。 您的权益受到侵害,您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以获得相应的赔偿。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请您咨询专业的律师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