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今年三月份在工地摔仿,四条肋骨骨折,老板支付了医药费,还补尝了八千元。签了一份合问,以后他一切不理了,现在我7个月没干活,摔伤的地方还痛,我能否再要求他陪尝。我们签订的合同有效吗?请问
2024-07-01 05:25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您在工地摔伤并导致肋骨骨折,老板支付了医药费并补偿了八千元,之后双方签订了一份协议,老板表示不再负责。首先,需要明确您与老板之间签订的协议内容,如果协议中明确了赔偿金额和责任范围,并且您当时同意了这些条款,那么这份协议在法律上通常是有效的。 然而,如果您认为协议中的赔偿金额不足以覆盖您因受伤所产生的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后续治疗费用、误工损失、残疾赔偿等,您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要求重新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您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获得合理的赔偿。 此外,如果协议是在您受伤后不久签订,且当时您可能因伤势严重而无法准确判断自己的损失,或者协议内容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况,您可以主张协议无效或请求法院撤销该协议。 在实际操作中,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准确地评估您的权益并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同时,保留好所有相关的医疗记录、费用单据和协议文本,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