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结婚七年了,孩子现在七岁,男方工作地点和工资多少不肯说,对我父母不尊重,男方父母一点小事对我呼来喝去,动不动要我们离婚,甚至男方还帮助他父母共同针对我,对于七年不养老婆自己的人失望透顶,决定离婚,但结婚的时候没有钱买房子,结婚以后和他父母同住90平方的商品房里面,房产证在他父亲名下,想请问我若是离婚了,我能得到哪些应有的赔偿
2024-08-25 08:14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应相互尊重和支持。如果您与您的丈夫之间存在长期的不和谐因素,并且您希望结束这段关系,您可以考虑通过和平的方式解决这个问题。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已经达成离婚协议,那么通常情况下,他们可以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问题进行协商并签订协议。如果无法自行解决,您可能需要寻求法院的帮助。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如果您的孩子不满两周岁或者不满四周岁的,由母亲直接抚养;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由母亲直接抚养,但是母亲有特殊困难的除外。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会获得抚养权。 至于住房问题,如果是由于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导致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此外,如果房产是属于一方婚前购买的,则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该房产。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