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用我身份证贷款去办贷款,担保人是朋友的亲戚担保的,贷的款朋友拿走了,并且我妻子没去银行签字银行让我代签的,由于朋友没还贷款我就变成黑户了请问银行担什么责任?
2025-10-14 03:01首先,您提到的“朋友用我身份证贷款”可能涉及到诈骗行为。如果您没有授权或者同意使用您的身份信息进行贷款申请,那么这种行为属于非法行为。 其次,关于贷款担保的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担保人未按约定履行担保义务,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范围内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但是,在此情况下,因为借款是由朋友而非您本人所借,因此您并非直接的债务人,所以对于该笔贷款的偿还责任并不在您身上。 最后,关于成为“黑户”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您与银行之间的关系以及个人信用记录。如果您的信用记录良好,按时还款,那么您应该不会被列为黑名单。不过,如果您的信用记录不良,可能会导致无法获得贷款或其他金融服务,甚至影响到日常生活和工作。建议您尽快采取措施改善自己的信用状况,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