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我父母的,在16年的时候,为了孩子上学,我跟父母在房管局办的买卖过户,直接就转到我们夫妻名下了,房产证也写了我跟老公两个人的名字。(实际这个房子我们没有支付给父母一分钱)。请问离婚这个房子有我老公的吗?
2025-12-29 13:12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产权登记为夫妻一方所有时,即使该房屋是通过赠与或买卖等方式取得,该房屋仍然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因此,在你的情况中,即使房产证上写的是你和丈夫的名字,但这并不意味着你对这处房产拥有完全的所有权。 如果你和你的丈夫已经协议离婚并达成一致意见,则你们可以约定将这处房产视为共同财产,这意味着房产归你们二人共有。但是,如果没有明确的书面协议或者法院判决,那么房产仍可能被视为你丈夫的个人财产。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并不适用于所有人。具体情况需要依据当地法律法规以及双方的具体协议来确定。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得更准确的信息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