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份,我接了一个工地的工程,然后送材料去工地的时候,找到a卸货,他找了B和c,卸货过程中,b不小心把手指弄伤了,当晚去医院,我垫付了2000元。后来b出院后,医药费是10000元,住院10来天,护理误工费用10000.要我一个人赔20000元给他,我不同意,因为他不是我请来的人,他来工地搬材料前,和他没有任何联系。我让他找a一起分摊责任,但a以中间没有赚钱,三人一起平分为由,不承担责人。现在b去法院起诉我,下个月开庭,我需要注重些什么?我大概要承担多少责任?
2025-03-11 18:23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首先需要了解的是,雇主与雇员之间存在劳动关系,雇主对雇员负有支付工资、提供工作条件等义务。同时,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因产品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 对于本案中提到的情况,如果双方确实存在劳动关系,那么雇主(即A)可能需要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然而,在这种情况下,雇主是否应承担全部责任,还需要进一步分析雇主的行为是否存在过错或疏忽。 如果您认为雇主不存在过错,或者您的行为也存在问题,建议您积极收集证据,并考虑寻求法律顾问的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关于诉讼程序,您可以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以及针对对方提出的诉讼请求进行准备辩护。此外,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自己应对诉讼过程中的各种问题。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